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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囧] 我来谈谈郭德纲徒弟打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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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10: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具体的事情请各位搜索郭德纲弟子打人。
  
  我简单介绍一下事情,好像是郭德纲住的小区业主投诉郭德纲私占绿地。郭德纲好歹是个名人,北京每日文娱的记者就去采访了。第一次去采访的时候好像拍了邻居家的绿地圈占情况,会台里编了下就当郭德纲家的情况给播了。
  
  第二次以后,郭德纲徒弟说之前他们播错了,还要就绿地侵占情况拿一份物业开的证明给记者看。说明其实没有私占绿地。
  
  后来在男性摄像记者说“物业开这个是什么意思?”之后,郭德纲的徒弟就上火了,说“你说什么意思?”问了几句后就动了手。
  
  整段视频的资料在网上也很容易搜索到。
  
  
  下面说下我的看法。
  
  个人觉得私占绿地的事情首先还没有一个证实的说法,到底是占了没占不清楚。就先不说。但说打人的事。
  
  客观的讲,这个男性记者开始采访的时候还是有点小嚣张的。
  
  开始物业一个老实巴交的保安劝说:“这不让拍。”,然后男性记者有点不屑的说“谁说的不让拍?你说的?”保安说,“不是我说的,是物业说的#¥%#¥%。”女记者这时已经打开郭家门厅,招呼男记者说“别跟他说了,过来”不完全是这么说的,大概是这个意思。
  
  然后敲开门就开始采访。
  
  开始郭这方还比较配合,解释说“之前你们拍那个弄错了,是邻居家”“不要断章取义,欺负人可不行”,还去找一个物业的证明给记者看。这过程中女记者还比较礼貌,说“郭老师如何如何。”男记者明显套关系,“我们和老郭很熟如何如何。”,后来郭弟子说“我还想找你们呢,之前那个采编剪辑是谁做的?”然后问那个男的,男的含糊说,“我们那个分很多人做”大概这个意思,其实从犹豫和闪烁其词大概就是他们干的,至少他们有参与。
  
  后来郭方拿出物业证明,男记者说,“物业开这个什么意思”就引发冲突了。因为没看到男记者的表情,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激怒了郭方。
  
  个人觉得男记者几个不对的点:
  
  1.小区属于私人住宅,是私人区域,记者进入的时候物业相关的工作人员已经告诉过他们不让拍。他们没有听从。
  
  2.敲开门后,记者并没有出示任何相关证明。后来冲突的时候记者说他们之前来过,郭方认识他们,但是我觉得记者职业特殊,尤其是采访权利的严肃性,应该要求他们遵守一定的职业规程。
  
  3.敲开门,见到郭方的人后,郭方的人说,不要拍。个人觉得这个应该是合理的要求,因为当事人有拒绝采访的权利。男记者还在拍摄,但是谎称机器没开。
  
  郭方不对的点:
  
  这个很明显,就是不应该打人,应该合理要求对方出示证件,表明事情没有搞清楚,可以约专门的时间做采访,并可要求可接受的采访的形式,约定采访时可提供的有效力的证明材料等。
  
  后来北京电视台文娱栏目有记者被打的相关报道,北京电视台首页上也有醒目的该时间的报道。
  
  
  个人这里特别要表示几点看法
  
  1.媒体采访应该合法化,虽然媒体有曝光坏人坏事的利于民众的一面。但是在事情没弄清楚之前,或者采访环境允许合法化进行的前提下,和民众协调完成采访任务。《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工作必须持有新闻记者证,并应在新闻采访中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新闻记者证持有者从事新闻采访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暗访其实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记者在暗访过程中和但是人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应该按照平等的公民权利对待,而不是标榜自己是记者就如何如何。
  
  2.媒体在和任何个人,单位发生冲突的时候,不应该自身报道该事件。应该召开记者会,让其他新闻和舆论单位公平公开的接触当事人双方,尽量以第三方的角度客观报道。因为媒体的信息传播效力太强,媒体本身又作为利益方来说自己的事,难免有失公允。举个例子,一个人和一个哑巴发生冲突打了架,最后大家围上去看的时候,只有那个人一直讲,哑巴根本没有讲的机会。最后只以会说话的人观点去判断这件事,肯定是有问题的。
  
  所以就此事来看,个人觉得北京电视台的做法非常的不专业,有失水准。再加上之后的一个媒体见面会,被打的记者装腔作势,手掉在胸前,还说什么呕吐什么什么的,说当时已经被打得神志不清了,,明显在夸大事实。挨打当时这个记者头脑非常清楚,他的摄像机也并没有被摔到地上。这些明显是演戏。
  郭德纲本人虽然混在江湖很久,身经百战。但作为公众人物,对弟子的教导除了曲艺本身,可能还有其他方面。
 楼主| 发表于 2010-8-8 1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诚如其他网友说的,这个事情能有多大?
为什么主流媒体一致大手笔报道?
甚至报道强度超过其他本来媒体应该报道的关乎民生,关乎国家的大事
如矿难,如大爆炸等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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