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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今起预登记 重点面向三大类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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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15: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展开公租房调查 参与者优先解决住房问题

·成都市民申请公租房 租金为市场价70%-80%

·成都公租房让夹心层家庭和单身无房职工安居

·成都公租房期限3至5年 合同期内不调租金

[导读]成都公租房今起预登记,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这三类人群可向房管部门申报。 正在加载...

三类人群可向房管部门申报

核心提示

三类人群: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优先解决:优先解决参加本次预登记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住房困难问题

提供依据:预登记为公租房建设提供依据,合理安排公租房的建设规模

记者从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今天起至9月25日,我市将展开公共租赁住房预登记暨需求调查活动,凡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都可前来参加预登记,登记的数据将为公租房建设提供依据。本次预登记针对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三类人群。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优先解决参加本次预登记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住房困难问题。记者 田芳

9月25日前 符合条件者到区房管部门申报

自从8月《成都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初稿出炉后,今日我市全面启动公共租赁房预登记暨需求调查工作。从今日开始,面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三类人群进行,本次需求调查,采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向房产管理部门自行申报的形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都可前来参加需求调查。我市公租房的正式申请条件也将在近期公布。

带齐手续 到相应区房管局申报

申报人请注意,不同类别的人群申报地点有区别,今日至9月25日,家庭和个人在户籍所在区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申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用人单位所在区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申报。

建公租房 优先解决参加本次预登记家庭或个人

“此次公租房需求调查要求申请人本着自行诚信申报的原则,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状况等基本信息。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优先解决参加本次需求调查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住房困难问题。”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第二页:特别提示 最高可申请60平方米公租房

特别提示

最高可申请60平方米公租房

据介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拟建标准为单套建筑面积25-60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70%-80%确定。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年收入7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同类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的个人按同类住房市场租金80%的标准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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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群的划分

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下称五城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3.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三)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户籍属于我市行政区域,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4.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

 楼主| 发表于 2010-9-1 15: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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