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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四川 “双性人”被施暴 来蓉染色体鉴定系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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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4 08: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性别问题一直困扰着小燕

17年前,小燕来到这个世界,因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父母没法确定她是男还是女

1个月前,这个特殊的孩子面对一男子意欲强暴时,奋力反抗,结果鼻梁被打断

5天前,小燕来到四川省生殖专科医院,进行性别鉴定,这将影响到嫌疑人如何定罪……



昨日,四川省生殖专科医院的染色体鉴定显示,小燕是个女孩。而这个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嫌疑人被抓获后该如何定罪。同时,华西第二医院的专家对她进行了会诊,却发现小燕的身体情况并不简单,不禁连连惊叹她竟然拥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

她的疑惑

活了17年 不知自己是男还是女

17岁的小燕,是重庆大足县邮亭镇红林村七组人。打从出生起,她的生殖器官就畸形,看上去既不像男孩也不像女孩。在家里的户口本上,小燕的性别先是:“女”,后来又写成了:“男”,最后还是改成了:“女”。

单从外表上看,小燕和普通的女孩没有什么不同。近1.6米的个子,模样也长得俊俏,文文静静很是惹人爱。她很爱笑,会为了自己脸上的痘痘发愁。由于生殖器官畸形,小燕无法控制自己的小便排泄,常年小便失禁,只能裹着尿片过日子。17年来,小燕一直在家喂猪种田,农活干得样样精通。她没有出过远门,也没上过学。

对于性别,小燕说她觉得自己就是女孩。小燕的妈妈杨世群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小燕出生时,确实让家人大吃一惊。“她爸从襁褓摸进去,明明有‘睾丸’(其实是病变部位),却没有小鸡鸡。”这么多年,她也带小燕去看了不少医生,但是没人能说得清小燕是男还是女。

她的遭遇

陌生男子讨水喝 趁机对她施暴

2011年5月4日,噩梦悄悄降临。小燕说,当天早上7时许,她来到包谷地里锄草,有名年轻男子一直站在田坎边看她割草。中午临近,小燕放下镰刀回家做饭,这名年轻男子跟随着她走到门前开口要水喝,善良的小燕没有多想,答应了他的要求。

小燕说,她转身回到厨房舀水,陌生男子也跟着进了屋。喝完水后,男子并没有打算离开,说是要上厕所。从厕所出来,男子就在堂屋里坐着休息。几分钟后,他突然从背后一把将她抱在怀中,一手搂着她的腰将其往床上拖。她一边挣扎,一边趁乱咬住男子左手的大拇指。

“妹妹,你把我手咬出血了,快松开。”小燕说,她不肯松口,动怒的男子将放在她上衣中的右手抽出,用力勒住她的脖子。呼吸不畅的她渐渐松开了牙齿。此时,男子趁势将她拖到鸡圈中,随手拾起地上的石头,对着她头部一阵猛击,小燕昏倒在地。

小燕说,不知过了多久,她醒了过来。此时,她发现陌生男子早已不知去向,而自己满头是血,视线模糊,裤子的拉链被拉开,裤子被褪到膝盖。她踉跄地走到50米之外的大伯妈家求助。中午12时许,当地居民纷纷获悉赶来,并拨打了110、120求助。很快,一辆警车驶来,将她送往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被诊断为“颌面外伤、头皮破裂,鼻骨骨折”。

性别鉴定

染色体开口说话:你是女孩

小燕遭施暴后,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在亲戚的帮助下,小燕的妈妈杨世群从律师那里了解到,嫌疑人被抓获后该如何定罪取决于孩子的性别。6月9日,杨世群带着小燕来到位于成都一环路西三段的四川省生殖专科医院,希望能对小燕进行性别鉴定。在了解到小燕的遭遇后,四川省生殖专科医院决定对她进行免费检查。医生发现,小燕的体内存在子宫和卵巢,乳房发育得也不错。昨日,染色体鉴定结果显示:小燕是一个女孩。

在小燕的印象里,伤害她的人是一个模糊而清晰的影子:平头,约有1.7米的个子,身上有烟味,身着桔色短袖和浅色短裤,脚上踩着一双拖鞋。

手术难题

先天性无阴道 手术方案仍未定

为了能帮助小燕做回真正的“女人”,四川省生殖专科医院请来华西第二医院的专家和北京的专家对小燕进行会诊。检查结果表明,小燕的生殖系统、泌尿系统、骨肌系统,三大系统存在严重畸形。说得详细一点,就是先天性无阴道、本该长在腹内的膀胱竟然裸露在外(医学术语叫:膀胱外翻)、没有耻骨(医学术语叫耻骨缺如)、外生殖器变形……会诊的初步意见是,小燕的病情非常复杂,在医学界实属罕见。骨肌、泌尿、生殖三大系统的矫正和重建,或许需要多次手术才能完成。

“光是膀胱外露这一项,就是非常危险的,感染就是一大关口。严重的感染会引发浑身器官衰竭,可是她(小燕)不但丝毫没有感染,而且这么多年还如此健康,不得不说是个奇迹。”参加此次会诊的华西第二医院一位妇科专家感慨道。

四川省生殖专科医院的业务院长王一珏表示,小燕的手术方案仍未制定,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评估。“我希望成都医学界都能一起来攻克这个难题,帮助小燕。”

受害人性别决定嫌疑人罪行

延伸阅读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我国刑法第236条第1款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为女性,如果性侵害的对象是女性,则构成强奸罪;如果性侵害的对象是男性或双性人,则不构成强奸罪。

结合此次事件来看,该男子的行为已造成受害人重伤的后果,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受害者未满18岁,亦可以构成猥亵罪。目前,受害人的体貌特征为女性,性别也已经确定为女性,犯罪嫌疑人强奸未遂的可能性较大。
发表于 2011-6-14 11: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这个报道的~~~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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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4 11: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禽兽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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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4 12: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简直不需要辨别男女都该定罪。
管他强奸男人还是女人,都该按强奸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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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7: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了 什么事儿都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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