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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就要交付了,作为业主,收房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一般业主都会在收房时对房子里里外外进行仔细检查,以下这些陷阱还需注意防护。
陷阱一收房限时
开发商约定的收房时限一般在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视为已交付。
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对策:购房时要留清联系方式,以免错过验房期限。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帮忙,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陷阱二 证件不齐要交房
“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也要在相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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