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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改第一阶段(2010—2011年)工作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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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3: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市医改第一阶段(2010—2011年)工作方案出台

  今明两年 在社区医院看病享受“六免费”服务

  本报讯 (记者 田丽丹) 《遂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2010—2011年)》日前已正式出台。此方案明确了2010—2011年两年内我市医改各项工作具体目标。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方案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等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将在两年内逐步落实包括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健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多项惠及民生的工作。

  社区公共卫生

  实现服务“六免费”

  2010年,我市将全面实行社区公共卫生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门诊注射费、住院诊查费、家庭病床护理费、健康档案建立费等“六免费”服务。并启动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农村居民试点建档率达到5%。同时,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逐步扩大和提高

  门诊报销范围和比例

  据悉,方案明确指出,2011年,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零差价销售。完善基本药物的储备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同时,2010年,各级财政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90元每人每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130元每人每年,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报销范围和比例,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病员医药费的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剂纳入报销范围。

  方案还明确,我市将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水平。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各级财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

  建立服务收费+财政补助机制

  解决市民看病贵

  方案中明确了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将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种方式予以补偿。到2011年,将逐步建立基本完善的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结合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以药品零差率销售为契机,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以逐步扭转“以药养医”机制,使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同时,还将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到2011年,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个人医药费用将明显降低。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

  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方案中指出,到2011年,我市将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标准和数据交换平台,统筹县区基本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探索以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化付费方式和基本医疗保障购买医疗服务的谈判机制。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

  “一站式服务”机制

  2010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资助城乡所有五保户、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使用救助资金,改革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申请和支付方式,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一站式服务”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到2011年,基本建立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编辑:谢菊梅

  2010年,我市将全面实行社区公共卫生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门诊注射费、住院诊查费、家庭病床护理费、健康档案建立费等“六免费”服务。并启动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农村居民试点建档率达到5%。同时,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逐步扩大和提高

  门诊报销范围和比例

  据悉,方案明确指出,2011年,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零差价销售。完善基本药物的储备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同时,2010年,各级财政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90元每人每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130元每人每年,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报销范围和比例,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病员医药费的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剂纳入报销范围。

  方案还明确,我市将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水平。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各级财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

  建立服务收费+财政补助机制

  解决市民看病贵

  方案中明确了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将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种方式予以补偿。到2011年,将逐步建立基本完善的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结合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以药品零差率销售为契机,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以逐步扭转“以药养医”机制,使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同时,还将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到2011年,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个人医药费用将明显降低。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

  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方案中指出,到2011年,我市将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标准和数据交换平台,统筹县区基本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探索以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化付费方式和基本医疗保障购买医疗服务的谈判机制。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

  “一站式服务”机制

  2010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资助城乡所有五保户、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使用救助资金,改革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申请和支付方式,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一站式服务”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到2011年,基本建立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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