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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这到底算不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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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 17: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告强奸男生说以为女生喜欢他
  新闻提示
  市内某校的男生小李(化名)喝醉了不肯回寝室,同校女生小雯(化名)好心扶他住店休息后,却被强行要求发生性关系,小雯不愿意,男生还以拍裸照威胁。事后,小雯不敢让父母知道,后在辅导员的陪同下报了案。面对警方的询问,小李却很意外,“她经常和我摆龙门阵,我以为她喜欢我。”目前,小李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检察院批捕。
  醉了!
  女生扶男生住店
  却被迫发生了关系
  7月初,正是放假前夕,小李和小雯都认识的一个师姐回校了。他们便约了几个同学一起吃饭唱歌。当晚,这群20来岁的年轻人都喝了不少酒。散场后,小李明显醉了,大家叫他回寝室休息,但他不肯,非要在外面逛逛。小雯有点担心,便陪他一起走走。后来,见夜已深,便在附近的一家小旅店里开了房。
  进入房间后,小雯给小李打来热水,又给他洗了脚,扶他躺着休息。看见小雯忙活着一切,小李心头一热,又称自己胸口痛,叫小雯去给他盖被子。小雯很热心地上前照顾,却被小李顺势按倒,并提出非分要求。见小雯不从,小李又以要拍裸照威胁,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逃跑!
  凌晨4点女生跑出来
  男生跟在后面呼喊
  见同校同学做出这种事,小雯整夜未眠。凌晨4点,小雯套了几件衣服就匆忙跑出了旅店。小李也醒了,担心她出事,便跟着追了出来。
  “你莫追了,你要逼死我啊!”小雯边叫边跑。街边的一些居民被这阵响声吵醒。
  小雯见小李紧追不舍,便躲藏在一个暗处。小李呼喊了一会儿,见没反应就走了。小雯平静之后,独自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行走。夜色中,她想起了父母,眼泪哗哗直掉。但她又不敢给家里打电话。直到凌晨6点,她才给一个关系比较好的男同学打电话,并告之这一切。这名男生很快找到小雯,鼓励她并陪同她将此事反映给辅导员。
  强奸?
  警方找到他很意外
  “我以为她喜欢我”
  当日早晨,辅导员陪同小雯到派出所报了案。警方很快在校内找到了小李。他承认与小雯发生了性关系。但很意外她报了案并告强奸。小李的意思是,“我们本就认识,而且小雯也很喜欢跟我摆龙门阵,我以为她喜欢我。”所以,他对于强奸这个词语,有点不能接受。
  但小雯称,自己扶他住店完全是出于好心帮忙,并不愿意与之发生关系,但对方却威胁自己要拍裸照。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她鼓起了勇气才跟辅导员说,一直不敢让远在泸州的父母知道,怕他们担心和伤心。
  记者了解到,因小李涉嫌强奸,近日已被船山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曹琴记者熊燕)(遂宁日报)

正方观点 (4)

在女方不愿意情况下,算强奸

VS
反方观点 (6)

有让对方误解喜欢地方,不算强奸

辩手:3 ( 加入 )
 
辩手:3 ( 加入 )
 楼主| 发表于 2011-8-3 17: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保持中立,楼下各位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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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 21: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不懂!
远离女人,珍爱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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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08: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是,别个都不愿意,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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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0: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哥子有点运气不好
在年轻气盛的时候,很多人会真的认为这个女生这样做,是喜欢他的意思
然后产生幻想,把女生的拒绝当成是半推半就
然后,有可能是一段美好的恋情,也有可能男生就成了强奸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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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0: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从、拍裸照威胁!这应该算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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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0: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有裸照了   肯定不是强奸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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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09: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全搜索网编辑 发表于 2011-8-4 14:54
按常理是这样的。

神马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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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22: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终于知道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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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21: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了,冲动是魔鬼。虽然女方有误导的嫌疑,但男的在女方拒绝后不应用裸照威胁,要不的话还比较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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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04: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全搜索网编辑 ,您好,希望你能把这个帖子删除哈,免得给人家当事者带来压力,人家都还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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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15: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算吧,只要人家不同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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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15: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wolf138 发表于 2011-8-12 06:54
没有点明学校,没有点明班级,没有点明名字。
何来当事人?
这个事情天涯上都有了。。。

但文章后面说明了是遂宁日报的嘛,地域限制的很近哦!还点名老家了哦!要是认识当事人不一下就晓得了哦!所以应该删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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