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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30 中国•西部环观音湖自行车邀请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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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4: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中国•西部环观音湖自行车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遂宁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遂宁市体育局、遂宁市公安局、遂宁市卫生局、遂宁市交通局、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遂宁市广播电视局、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遂宁市开发区管委会、遂宁市创新工业园管委会、遂宁日报社、四川省自行车协会、遂宁市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中国人保财险遂宁分公司、四川捷安特遂宁分公司、成都红牛维他命饮料销售有限公司、遂宁玉露水业有限公司
四、独家冠名企业
四川天宏实业有限公司

五、 比赛时间
2010年9月30日上午9:00—下午17:00

六、比赛地点
遂宁市船山区观音湖

七、比赛线路
青年男子组:犀牛文化广场(开幕式)——滨江路——过军渡――仁里镇(香山街)――东平大道——通德大桥(原涪江三桥)——滨江路――过军渡――仁里镇(香山街)――东平大道——通德大桥(原涪江三桥)——滨江路――犀牛文化广场(全程50KM)

中年男子组:犀牛文化广场(开幕式)——滨江路——过军渡――仁里镇(香山街)――东平大道——通德大桥(原涪江三桥)——滨江路――犀牛文化广场(全程25KM)

子组:犀牛文化广场(开幕式)——滨江路——过军渡――仁里镇(香山街)――东平大道——通德大桥(原涪江三桥)——滨江路――犀牛文化广场(全程25KM)
注:颁奖仪式在犀牛文化广场。

八、比赛项目
1.团体赛
2.个人赛
(1)青年男子组18¬—34岁(1992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50KM)
(2)中年男子组35—50岁(1975年1月1日至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25KM)
(3)女子组18¬—45岁(1992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25KM)
九、竞赛办法及要求
1.按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2.热爱自行车运动,能熟练掌握骑行技术。有视力、听力、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塞等任何影响比赛障碍或疾病者不能报名参赛。
3.所有现役车手(含注册车手、体校车手、体工队车手)不得参赛。
4.所有参赛车手必须按参赛项目组别凭身份证报名参赛。
5.各参赛者自备参赛车辆、装备和护具,不得配备有任何非人制动装置,比赛中必须佩带安全头盔、手套等必要的安全护具,前后刹车、变速系统要灵敏。
6.参赛车型为26寸山地自行车,必须使用1.95以上的有齿外胎。自行保证车辆质量与车况良好,以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自己车辆质量状况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主办单位及大会组委会概不负责。
7.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竞赛原则,自觉遵守比赛规则、规程。不得出现有意冲撞、排挤、挂蹭他人等行为,如出现上述影响比赛及安全的行为,组委会将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与后果均由违规方承担。
8.参赛选手终点冲刺时,双手不能脱靶,否则取消该运动员成绩。
9.各参赛队自愿报名参赛,特邀请西部十二省、市自行车运动爱好者组队参赛。
10.男女组别关门时间为第一名到终点后10分钟为关门时间。
11.此次比赛成绩将作为2010中国•西部环观音湖自行车邀请赛纪录予以记载。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1.团体名次: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计分方法:以各代表队参加三个组别的前十名的最好一名运动员的成绩得分之和计入团体名次,若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奖金设置: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
2.个人名次:

录取前十名给予奖励,不足十人递减一名录取,按11、9、8、7、6、5、4、3、2、1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奖金设置:
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7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5000元、第五名4000元、第六名3000元、第七名2000元、第八名1000元、第九名900元、第十名700元。
3.名次录取和奖金将根据实际参赛人数按比例进行调整,以组委会最终公告为准。


十一、报名和报到
1.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护照)、县级或相当于县级医院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保险原件或复印件;同时需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报名时需自行填写免责声明,并交纳个人参赛费50元。
3.所有参赛者都将获得最高保额为1万元的参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出现任何人身意外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得追究主办单位和组委会的责任。
4.外地运动员(遂宁市船山区除外)用餐(9月29日晚、9月30日早、午餐)由主办单位提供。
5.各参赛运动员住宿由组委会统一联系,费用自理;赛车、护具等用品自行保管,丢失自行负责。
6.各参赛单位报名表,请于2010年9月15日(以报名先后顺序报满2000人为止)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遂宁市体育局群体科(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人:邹凤
电  话:0825—2320365;13982501370
传  真:0825—2321032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QQ:529884814(遂宁市体育局)
电  话:0825—2239212;0825—2239523;13882581738

7.报到时间:2010年9月29日12时止。在遂宁市委党校报到(市城区城河北巷),16时在党校召开领导、教练联席会(注:9月29日晚上20:00举行大型文艺晚会)。

十二、其他:
(一)本次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部分裁判员统一抽调,不足部分由赛区解决。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楼主| 发表于 2010-8-24 14: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2:
                                         关于参加2010中国•西部环观音湖自行车
                                                      邀请赛所涉及风险的声明

本人自愿参加2010中国•西部环观音湖自行车邀请赛(以下简称邀请赛),参赛的行为和以下声明都是本人的真实意愿,无第三方的强迫。
一、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本人姓名和身份证的真实性和同一性负责。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对本人和他人的损害及侵权责任。
二、对本人身体的健康状况有充分的了解,对比赛中对身体的要求和可能对身体与生活的伤害有理智的、充分的、全面的理解。在比赛中基于身体和体质因素造成本人身体或生命损害的,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人已充分阅读和理解了比赛的各项规则,承诺无条件的遵守和执行,对本人故意或过去违反比赛规则造成本人和(或)第三人身体、生命、财产损失及损害的愿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人对分站赛的各项设备、设备、器材、赛道的性能和场区周边的状况完全熟悉,对其在比赛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五、基于上述二、三、四条所涉因素,对在比赛中造成本人或本人对第三人以及第三人对本人造成身体、生命、财产的损害,概与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无关,不对上述单位和人员提起诉讼,不以任何形式要求承担经济赔偿或补偿责任。
六、在不损害本人人格尊严和名誉的前提下,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可无偿使用与本赛事相关的本人的姓名、肖像、音像资料于任何媒体、产品。
七、本人以上声明及承诺完全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其效力及于本人和本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利益关系人。如与公开赛举办方所签其他文书相冲突,本文书具有优效力。
八、本声明经本人签字立即生效。
九、限制行为能力者,本人和监护人共同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参赛者身份证号码:                              
参赛者监护人签字:                              
参   赛   日  期:                              


附件3:
2010中国•西部环观音湖自行车邀请赛
报   名   表

代表队(盖章)    领队:                      教练:         
姓  名:                                             性别:                                  年龄 :

参加组别: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号码 :                                      监护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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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4 14: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遂宁美利达自行车俱乐部比赛火热报名中。。。。。。
俱乐部地址:遂宁市渠河中路14-15号(16路,19路公交车和平路站对面)
联系电话:0825-2224456
QQ报名:11002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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