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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10: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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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问:房产证加名字的程序是什么?
婚前3个月一方购买的房屋当时付了一半的房款现仍在还贷当中房产证只登记有一方的姓名现想添加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证件费用是多少?
1、登记权利人由一人申请登记为两人,权属发生变化,应当申请转移登记。
2、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夫妻财产约定书(或买卖合同、赠与公证书等)。
3、费用:登记费、手续费、工本费(共有多发一证);是否征税由税务部门决定。
第13问:按揭商品房如何更名?
问:我想跟别人买一套商品房,他已经付了首付,还没有交房,也没有拿到产权证,要怎么交易?可以直接更换成我的名字吗?
答:你已经付了首期了,接下来就是双方去国土局过户,把新的房产证办下来,拿到新的房产证之后,就拿着它去银行做抵押,做按揭,十几个工作日,银行就放款,对方就能收到钱了,事情也就结束了。
第14问:二手房如何更名?
问:07年买了套在建房,用的是我和我女朋友的名字。现在想把房子改为一人所有,既之后在房产证上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该怎么处理,要交哪些费用?该商品房还没交房,仍在按揭中,房产证还没下来。
答:你这种情况属于二手房过户,目前有两种办法,赠与和买卖。二手房赠与费用:办理赠与首先要公证,然后凭公主材料去办理过户手续,将产权变更到你名下,中间要交纳评估费(100万元内为0.5%)、按评估价交2%的公证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及产权登记费用。不过赠与后无论何时再转让都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买卖见第6问。
第15问:离婚后房产证如何进行更名过户呢?
离婚后房产证如何进行更名过户呢?
问:我与丈夫离婚后,他将住房给了我。因为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都是他的名字,所以需要过户。请问这种住房如何过户,需要何种手续?
答: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离婚房产过户只收取变更登记的手续费,不额外收费。
第16问:办理了过户手续,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怎么办?
在极特殊情况下,买卖双方正常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但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却领不到房产证,这时买方必须高度警惕,应当立即向发证机关问明情况。如果是因为发证机关需要完善手续修改数据,延迟一段时间发证,这种情况买方可以放心等待。如果属于虚假交易、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应当立即采取司法手段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实践中绝大多数延迟发证,是因为建委需要完善手续、修改数据。办理过户手续后不能领到房产证的情况极为罕见。
第17问:房屋产权及获得有哪些形式?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一、通过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二、通过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三、因为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四、因为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五、因为继承取得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第18问:不办产权登记对权利人会产生什么影响?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第19问:房产证遗失要如何补办?
办理房产证遗失补证手续须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馆(宿州路236号房产局二楼)查询档案,开具房屋权属状况证明书;二、刊登房产遗失声明;三、权利人持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资料到前台窗口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第20问:如何鉴别房产证的真伪?
最重要、最本质的辨别方法是把握新证的特点和防伪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建房注册号。由于新证是建设部监制建设部对每个能够发证的市(县)发证机关进行了注册登记,并予以编号。在辨别时,要看它是否有编号,编号是否是建设部公告的全国统一编号。
B发证机关(盖章)。这里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规范的发证机关是市(县)的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别的任何单位或部门都无权发证,它们发的权证都属于非法、无效的;二是所盖印章均为套印,印迹清晰、干净、均匀,手工盖印是不可比的。
C团花。在封面里页有土红、翠绿二色细纹组成的五瓣叠加团花。线条流畅,纹理清晰。
D暗印、水印。所用纸张为印钞纸,浅粉底色,并印有等线宋体'房屋所有权证'底纹暗印。将纸对着光亮处,则可见高层或多层水印房屋。
E编号。在封面三页,即'注意事项'页右下角有印钞厂的印刷流水编号。同一发证机关的权证号码是连续的。
F发证编号。即首页花边框内上端有由发证机关编列的权证号码。此号码与发证机关的簿册、档案记载相一致。
第21问:招数推荐——如何预防拿到假的房产证?
有效招数1:
到房管局登记机构查询验证
目前科技手段越来越先进,一些不法的造假分子利用高科技伪造房产证,几乎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在谈到如何鉴别房产证的真伪时,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尤其在从事二手房交易、房产租赁和抵押的过程中,在放款之前,最好带房产证到房管局的相关登记机构查询验证一下。
至于伪造假证的行为性质,对那些不法的造假者或持假证者从事相关经济活动的行为属于经济诈骗,构成了经济诈骗罪,一旦查实,可以举报,公安部门将立案侦查,以防止让更多人上当受骗。
有效招数2:
在买卖交易中可要求权利人提供其他有效证件房屋交易尤其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购买房可提出权利人出示相关的有效证件,避免房产证作假的可能性。如:身份证、户口簿、房产发票、契税发票、原有房屋买卖合同等。对房屋买卖涉及到的所有证件进行核实。单单伪造一张房产证比较容易,但要同时伪造所有的交易有效凭证相对要困难得多。许多交易买卖中只看房产证的做法风险性相对较高,多数骗贷案例正是利用了这一漏洞。
有效招数3:
委托专业的房产中介公司和律师,提防交易猫腻在房产交易中,最好委托大型且比较专业的房产中介公司。一般这些中介公司都具有比较专业的行业流程,对相关证件及买卖双方信息会做相应的核实,有效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在交易过程中卖方出现的不正常要求,购房者应多加注意提防交易中的猫腻,比如卖方要求大幅度提高首付额度等。
第22问:哪些情况会导致房产证“难产”?
一、开发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
二、容积率超标,开发公司手续不齐全或因历史遗留问题,如用地报建资料不齐,有违章建筑等。
三、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确权。
四、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市国土房管局鉴证),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五、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如为了迫使小业主补交房款,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六、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如派出所、居委会、幼儿园、学校、邮政局、配电房等),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
七、楼盘被法院查封。
八、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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