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71|回复: 1

[生活] 重庆发布离婚调查报告 “小三”成离婚的第三原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9 16: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都市婚姻观察

谁动了你的婚姻?有人说,当初选错了,不该娶她或不该嫁他;有人说,是因为性格不合,感情不和;有人说,为财产,起纠纷了;有人说,是生理缺陷……

不过,也有夫妻在申请离婚时,很坦诚地写出离婚原因:第三者介入。

昨日,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通过重庆晨报发布第一季度重庆婚姻报告说,第一季度,重庆有10万对情侣变夫妻。不过,在婚姻路上分道扬镳的夫妻也多,有27535对夫妻成陌路人。

其中,548对夫妻在申请离婚时,在离婚一栏,直接填写了因为“第三者介入”而离婚。根据数据,“第三者介入”成为导致我市离婚夫妻分道扬镳的第三大原因。尽管因“小三”介入导致婚姻出现问题的人数,远远超过离婚登记显示的数据。但这说明更多夫妻坦然面对现实。

2011年第一季度全市婚姻登记情况

导致离婚的五大原因

平均每一天,差不多有1100对情侣成夫妻,但也有330多对夫妻变路人。昨日,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通过重庆晨报发布第一季度重庆婚姻报告说,在已经过去的第一季度,共有101048对情侣结婚,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0%。同时,离婚的人数也不少,共有27535对,其中有548对离异夫妻坦承离婚原因:是“小三”搅局。而根据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的第一季度数据,“小三介入”排在夫妻离婚原因的第三位。

结婚

每天千对情侣成夫妻

一个单位的同事,朋友的儿子或女儿,甚至同过窗的同学,身边的亲友,他们哪一天去了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扯结婚证,你不一定知晓。不过,他们举行结婚庆典,你一般都会参加。

今年以来,大家是不是发现参加婚礼的频率更高了,被红色.炸中的机会更多了?

其实,这再正常不过。因为今年的第一季度显现出来,今年已成结婚旺年。

为什么呢?因为第一季度,就有101048对结婚,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0%。一般一个季度的结婚登记量,在7万对左右。

复婚

4449对吃“回头草”

有句俗话是这样说的,叫“兔子不吃窝边草”。意思就是说,不在同一单位谈恋爱、不在同一圈子耍朋友。接下来是“好马不吃回头草”,用于爱情或婚姻,说的是既然分都分了,离都离了,不再和好。

不过,从第一季度的结婚登记数据可以看出,吃“回头草”的都市男女真不少。4449对夫妻在离婚一段时间后,决定重归于好,去结婚登记处复了婚。

或许,在离婚后,冷静下来,仔细思量后,他们认为,还是原来的那个好。

再婚

女人比男人更俏

那遭遇婚姻破裂后,男士更易娶,还是女士更易嫁?

很多夫妻分道扬镳时,可能会说“我不适合你,你可以找个更好的”或者“我和你结婚是个错误,我还有得选”等。那不一定,尤其是对男士来说。

第一季度,全市共有101048对情侣登记结婚,有39700人属于再婚。再婚人士中,女士比男士多了2566人。

离婚

不少是因“小三”搅局

第一季度,离婚人数有所增加,共有27535对夫妻前往各区县登记中收离婚。在离婚原因一栏,写的一般只有5个内容,一是草率结合,二是感情不和,三是第三者介入,四是经济纠纷,五是其他。

从统计来看,感情不和,仍然是离婚的最大原因,有25517对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

“新婚姻法实施后,结婚、离婚都属于个人隐私,我们也不过问,只要他们手续齐全。”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现在离婚程序并不复杂,只要双方证件齐全,在债权债务、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协商好了,在婚姻中心一般就是一个登记程序。“而大家写到原因,不愿意说太细,图方便,就直接写感情不和。”

而在今年第一季度的统计中,有548对夫妻,因为“第三者介入”登记离婚。实际上,因“小三”介入导致婚姻出现问题的人数,远远超过离婚登记显示的数据。

市婚姻家庭情感热线每年接到上千个求助电话中,70%以上与婚外恋有关,“小三”已经成为都市婚姻的一大绊脚石。

据介绍,在以前,大多数夫妻即使因为婚外情离婚,也不会直接写出来,要么写“感情不和”,要么写“性格不合”,一般都比较隐晦。而现在直接写出来,说明大家更坦然面对现实了。
                                            来源 凤凰网
发表于 2011-5-29 13: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撒世道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四川论坛

GMT+8, 2024-11-24 02:20 , Processed in 0.049725 second(s), 10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