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76|回复: 17

今年四川企业工资最高涨20% 最低可涨3%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12 12: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裴睿)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2009年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已正式发布实施: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3%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2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以3%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
  上涨幅度较去年略有下降
  据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主要由基准线、上线和下线组成。结合全省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实际情况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我省加大了工资指导线调整幅度,明确以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3%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3%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和以2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这与去年“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5%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6%作为增长下线,以21%作为增长上线”相比,上涨幅度略有下降。
  据了解,去年以来,受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省经济、就业形势都受到一定影响,今年上半年虽然呈现企稳向好的趋势,但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然很多,在这种形势下,我省下调了2009年工资指导线水平,“这非常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
  持续经营亏损的企业或因地震灾害处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及开展生产自救等企业,其职工工资可以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超平均工资2.5倍不应再涨
  《2009年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对各类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非国有企业应依据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也应将年度工资指导线作为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水平确需突破工资增长上线的,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国有企业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倍及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收入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监管。
  地震灾区的企业要结合灾后重建、逐步恢复生产经营和开展生产自救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企业2009年职工工资水平。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12: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坐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2 13: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会被增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2 14: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是这样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2 15: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2 16: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MD,估计又要被增长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2 19: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鬼才信这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2 19: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鬼才信这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2 23: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3%我还相信~20%估计只有吃国家饭的人才有可能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3 15: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没得我的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15: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lkt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15: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Li-sA)。


   

                                            嗯,是这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15: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mmpaiyiyi


   




                                                好巧 我也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15: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浅笑寥寥


   


                                  我也没得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3 21: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没涨过物价就没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四川论坛

GMT+8, 2024-9-22 15:40 , Processed in 0.048530 second(s), 8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