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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钱女大家怎么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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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09: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烧钱女”事件舆论点评:

一、“烧钱女”烧人民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00年第280号国务院令)第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防碍人民币流通”。《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从以上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我们可以看出,烧钱女的行为是违法的。

二、“烧钱女”应受到何种处罚?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烧钱女当众损毁人民币的行为实属故意行为,应该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90后,就是到今年最大的也就是19岁,刚刚成年的年龄,可是看看图中那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子,从她的脸上看不出一点点羞涩的模样,浓妆下的脸除了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外,已经看不出其他。从吸烟老练的样子上,你也看不出这还是个十多岁的孩子。

真的不明白这位90后女生吸烟用百元点烟的真实目的,是在炫耀自己对金钱的不屑?是在向人们炫耀自己的与众不同?还是在炫耀自己的另类?但是不管她的目的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她这种不尊重我们人民币的行为已经被人们骂为脑残,她的这种行为受到了大多数人们的痛批!而且,她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因为她的这种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法律界提示】

货币是流通物,受国家控制和监管,私自损害和妨碍人民币流通时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作为社会的公民,应该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的民族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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