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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遂宁全搜索版主、超级版主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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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1 15: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版主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社区用户守则,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二. 各论坛版主可依据该版开版的宗旨,建立其相应版块的管理规则,确立后经过管理团队讨论并同意批准后生效。
三. 论坛帖子处理规定
  严格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删除违规帖子。对于违规用户的认定: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重复发帖:
   (1)发在同一版面一日超过三篇的雷同文章;
   (2)发在二个(含)以上版面或同一版面的重复文章(原创除外);
   (3)近期(2页以内)他人已发过的重复文章(先发者为正);
   (4)含有脏话、严重人身攻击的文章; (掌握拍砖帖,与脏话帖的区分);
   (5)版聊帖,回复与主题无关的回复。连续回复超过3帖的,视为版聊。
    以上重复帖,应视具体情况及时锁定和删除,或转移至回收站或相关版面。
11. 垃圾帖:
   (1)盗链帖以及有明显外部网站网址的帖子。
   (2) 广告以及含有广告内容、链接的文章(有合作关系的有关广告,由管理员发表;或者另行通知。)
   (3)牵涉过多私人恩怨,引来大部分用户强烈不满帖。
   (4)可能含有病毒、木马的文章;(可反馈给论坛,由论坛管理员调查处理,一经查实,即封ID处理)
    对以上垃圾帖请版主转移至垃圾桶。对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的用户由超级版主进行相应处理,如封ID等。
12.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文章,或者与版面主题相近,但发在其他相关版面更为确切的文章,应及时转移至相关版面
四. 版主删帖操作
1. 对第三条所提的帖子,版主应按相关原则进行删除或转移。
2.删帖时,应尽量写明删帖理由,并发站内短信。黄颜色信息例外。
3.因各种原因错删或误删的主题和回复帖,在确认确为误删的情况下,应该立刻通知管理员进行恢复。
4.以上情况,对于进入论坛的新注册用户,可以酌情减轻处罚,并且处罚后及时短消息通知,以提醒新用户以后注意。
5.特别说明:原则上只删除黄颜色帖及大量的重复帖,其他违规帖均转到垃圾桶。对于回复帖可使用帖子屏蔽功能。
五. 版主管理权限(部份)
1.版主有义务阅读该版用户的帖子,并将其中优秀帖子作版主推荐帖或加为精华帖。应客观、公正、高质、高水平、谨慎、不以个人喜好,不以个人关系、个人情绪来评定精华帖,版主不得自己给自己加精华,实在好帖应由超版来确定加精华等。
2.版主每周应更新本版推荐帖,优秀的帖子上报管理员,以便制作图片导读。
3.对积极参与论坛活动的用户给予奖励,对非常好的帖子进行推荐和加精华,对于一般的好帖子可进行版主评分奖励.
4. 版主可对本版贴子使用本版置顶功能;超级版主可对贴子进行分类置顶和全局置顶功能。
5. 仅超级版主以上可封用户ID,仅超级版主以上可封IP。
六. 版主管理职责及义务
1. 宣传推广本站,努力提升本版人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版内现状和问题。
2. 加强与普通用户间的交流,热心回答用户在本版提出的问题,提高亲和力。讨论问题时,应把自己看为普通用户,避免官腔和以权压人的情况发生。
3. 活跃版面,回答问题
   (1)版主应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耐心地为社区用户回帖,尽自己的能力解答社区用户提出的问题。
   (2)版主应把握好本版的主题,不定期发布一些原创文章,鼓励、指导用户发表原创文章,正确引导本版的风气。
4. 同一版面的版主,不论任期早晚,均为该版版主,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处理版务事务时各版主在不破坏论坛基本原则和版主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拥有对本版事务的自主权;凡涉及到对版面影响重大的问题,版主应相互协调,维护版面良好的讨论方向和氛围。版主协商不能解决或处理的,应提请论坛相关管理人员处理。
5. 维护论坛秩序,协调争吵
    若版区内有争吵和不良行为,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以劝说为主并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尽量采取克制行为,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当察觉事态严重时务必与管理员取得联系,将争端迅速解决,以免影响版面讨论。对于情节严重者,将帖子移至论坛仲裁室。
6. 配合管理员的工作。
    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资料,提出版区建设和工作中的建议。对任命或罢免版主的时候,应诚恳,无偏见的提出自己的意见,对其他版主的工作做公正客观的评价,为管理员的核查工作提供资料。
7. 版主不得越版操作,含封ID、删帖、锁帖等(黄颜色信息例外)。超级版主可对所有版进行操作,但原则上以版主操作为准。
七. 版主的罢免
1. 版主应无条件遵守论坛准则、版主守则,若违反相关规定无条件接受调查和惩罚或罢免。
2. 版主辞职:版主辞职需在版主会议室中以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并在辞去该版主后的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为该版版主。如未按规定辞职,则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版主在辞职的同时,可向社区推荐合适的用户担任版主,该用户将会被社区优先考虑。
3. 版主请假:版主如果因无法上网或其他某种原因需要请假(3天以上),可以向社区管理员提出。请假单提交到版主会议室中,写明大致原因和时限。
4. 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版主将受到警告、暂停权限、罢免等不同程度的处罚,被罢免者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
   (1)版主有重大言行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危害社区声誉及利益的,将被罢免版主职务,论坛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版主违反社区的有关规定和法则,一律视为严重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罢免的处分。
   (3)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或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将被视为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
   (4)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版区管理者将被罢免。要求请假2个月以上者,视为无能力管理,撤消权限,事后回来可优先考虑继续担任职务。
   (5)连续两周没有上站,并没有请假记录;连续三周没任何操作记录;三周没有发帖回帖,以上情况视为严重失职,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社区将会取消其版主权限。
   (6)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
   (7)被社区认定不再适合担当得版主职务者,撤消全部权限。
八. 版主监督机制
1. 版主之间互相监督,各级别版主都有权利和义务对不同级别的版主进行监督,在特殊情况下,有权直接向最高管理员反映。
2. 管理员定期对每个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定。
3. 社区用户均有投诉、仲裁的权力,版主接受全体社区成员的监督

九. 版主会议室交流制度
    版主之间对于有争议和难处理的问题,应到版主会议室和其他各级版主进行讨论。并互相发表自己对论坛的管理经验,以及促进版主之间的良好感情,为今后互相合作建立稳定基础。

遂宁博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遂宁全搜索

2009年07月21日

 楼主| 发表于 2009-7-21 15: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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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6 10: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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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16: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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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7:4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开设初期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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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23: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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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3 23: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 想成为版主,,怎么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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